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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未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如何維權
案情介紹: 宋某是某餐飲公司廚師,該單位在入職時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于用工不規范,害怕勞動者維權,故不將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給員工,制造員工維權的難度。宋某在單位工作一年后無故被其公司領班告知,她的工作已經有人替代。并要求其自己離職,否則不發放當月工資。宋某無奈,委托本律師要求維權。 律師分析: 第一,宋某與該公司已經存在勞動關系。其相關權益受相關法律保護。但是該單位不給員工勞動合同原件的惡劣做法是很多服務業、勞動
2020-02-28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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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哺乳期病假競合如何維權
案情介紹: 孫某是某投資咨詢公司員工,因生產后體質不佳,向公司申請病假。公司以未經過公司批準為由,且屬于曠工。違法解除其與孫某的勞動關系。孫某無奈,委托本律師要求維權。 律師分析: 第一,孫某與該公司已經存在勞動關系。且孫某通過相關證據能證明其合理的病假。 第二,單位一方不肯支付孫某女職工三期和病假工資的故意是明顯的。 第三,雙方就此爭議確有和解的可能。 律師建議
2020-02-27 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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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事故發生后及時保留理賠證據材料,防止證據滅失導致保險拒賠丨保險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 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
2020-02-2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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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無法履行的合同,應當解除
親辦案例: 2016年2月17日,原告(乙方)與被告(甲方)簽訂《食品廢料收購承包協議》,約定: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所產生的面包邊角料和廢膜全部銷售給乙方,不再售予他人及單位;乙方負責每日貨物清運車輛及裝車人員,甲方用叉車輔助乙方裝車;乙方自合同簽訂日起,支付甲方貳萬元保證金,由甲方開具收據,合同有效期滿后,退回保證金;甲方每日生產的面包框邊角料按現有飼料市場價格(以玉米每噸1760元為例)定價為每噸1110元,如果玉米價格上浮或下浮百分之二十,面包框的邊角料
2020-02-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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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會議記錄簽名馬虎不得!附:有限公司股東會會議記錄若干建議 | 會議記錄
股東會VS會議記錄 股東會要作成會議記錄并由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名,您是否重視過股東會會議記錄及其簽名?股東會會議記錄簽名出現爭議,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目 錄 一、有限公司股東會會議記錄爭議之案例再現 二、律師解讀股東會會議記錄及案例 三、關于有限公司股東會會議記錄若干建議 一、有限公司股東會會議記錄爭議之案例再現 公司召開股東會、董事會,分別形成決議
2020-02-24 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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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會提前通知很重要!附:股東會通知若干建議 | 股東會通知
股東會VS股東會通知 有限公司召開股東會很常見,但是,作為股東,您是否關注過股東會的通知?當股東會通知與法律和章程約定不符時,您如何維權呢? 目 錄 一、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撤銷案例再現 二、律師解讀為何股東均出席會議但決議卻被撤銷 三、有限公司股東會通知若干建議 一、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撤銷案例再現 公司發出股東會通知 斯某克公司為有限
2020-02-21 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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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與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之雙倍工資差額賠償案
案情簡介: 原告是勞動者,被告系某公司。因被告錄用原告后,未與原告簽訂勞動合同,原告向勞動仲裁提出雙倍工資的請求。勞動仲裁中,原告未請律師。因沒有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據,以及誤認對方的證據,被仲裁庭駁回請求。后勞動者不服,委托我們代理一審階段。 律師分析: 我們給當事人仔細分析了案件的情況,經指點發現了其在單位工作的工牌、考勤、以及工作期間的照片等證據,可以相互印證其在被訴公司工作的事實。其工資是現金發放的
2020-02-2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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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慎填寫訴訟文書送達地址,防止企業因無法參加訴訟而敗訴
2020年1月20日上海高院與上海監管局聯合印發了《關于企業確認訴訟文書送達地址并承諾相應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 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1、企業在本市辦理設立、變更、備案等登記注冊業務或申報年報時,告知企業關于填報訴訟文書送達地址以及承諾相關責任的內容。 2、企業可以將注冊地址作為默認送達地址,也可以填寫備用送達地址,企業填報的電子郵箱作為電子送達地址。 3、企業應當確保所填地址是真實、準確的,能夠及時有效接收訴訟文書,企
2020-02-19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