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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擅自將公司資金出借給其關聯公司,小股東可訴請解散公司嗎? | 公司解散
出借資金 VS 解散公司 公司日常經營中,有時會發生大股東利用其控制公司的優勢地位,擅自將公司資金出借給其關聯公司,導致公司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此時,小股東是否可以訴請解散公司呢? 目 錄 一、小股東因大股東擅自出借資金訴請解散公司案例再現 二、法院支持解散公司裁判要點 三、律師關于公司資金出借之分析與建議 一、小股東因大股東擅自出借資金訴請
2021-11-08 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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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水產養殖用投入品易引發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我國對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的監管隨著年初《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農漁發〔2021〕1號)的發布,已進入了為期3年的強監管時期。由于水產養殖用投入品中諸如“非藥品”、“動保產品”等物質的長期生產和推廣,在大量養殖戶中形成了一定的使用習慣和潛在認識。然而使用該類具有“改水、改底、解毒、抗應激、護肝”等宣傳功效的物質容易引發財產損害糾紛,值得相關主體和人員高度關注。 一、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
2021-11-05 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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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車輛掛靠人和被掛靠人如何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 帕爾哈提江達吾提江、岳士偉等伊寧市中匯運輸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源縣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日期:2021-10-03 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察布查爾錫
2021-11-03 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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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是否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案例:2009年6月19日,陳某(乙方)與A公司(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書》,約定:“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合同期限為2年,自2009年6月19日起至2011年6月18日止,其中試用期自2009年6月19日至2009年7月19日。第二條、……2、陳某同意根據A公司工作的需要從事A公司所安排倉管的職位工作?!谌龡l、勞動報酬……2、因A公司生產經營需要陳某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或平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2021-11-02 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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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處于盈利狀態,股東是否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訴?|公司解散
公司經營管理 VS 公司解散 我國公司法第182條規定了股東有權申請法院解散公司。那么,何種情況下,法院會判決公司解散呢? 目 錄 一、股東申請法院強制解散公司案例再現 二、法院強制解散公司案例判決分析 三、律師關于因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解散公司之分析與建議 一、股東申請法院強制解散公司案例再現 1. 某某公司成立
2021-11-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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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循環經濟戰略下的食品塑料包裝禁令即將實施
自2018年中歐簽署循環經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以來,中歐各國對于塑料污染的治理均已經逐步進入了相應階段目標的落實執行。隨著歐盟內一次性塑料制品指令(Single-use Plastic Directive,SUPD)的出臺(參見往期《歐盟對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減量政策的進展》),法國于2020年2月10日頒布的《反浪費與循環經濟法》(AGEC)亦將達成其設定的階段性減塑目標。 一、新鮮果蔬銷售不得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裝 根據AGEC的規
2021-10-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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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消費者身份的認識仍存分歧
近年來,部分人群在消費過程中針對性地購買“問題食品”,并利用相關法律向企業索賠獲取利益的行為時有發生,并以此為業,被俗稱為職業打假人。除了向行政部門投訴舉報外,職業打假人還會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因此,職業打假人會以日常消費領域的懲罰性賠償作為主張請求各地法院支持,這其中爭議的焦點通常在于職業打假人是否具有消費者身份。 一、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
2021-10-28 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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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轉讓后未過戶發生事故由誰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中心支公司、段好敏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日期:2021-06-15 法院: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21)豫
2021-10-27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