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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被盜搶之后,發生交通事故車主還要賠償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條第一款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 陳新周與上海天宸客運有限公司、上海海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
2021-12-0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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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前將股權無償轉讓,受讓人對公司債權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債權保護 VS 侵權責任 公司破產前,將股權無償轉讓,受讓人是否承擔責任?債權人如何維權呢? 目 錄 一、公司破產前將股權無償轉讓案例再現 二、人民法院關于破產前轉讓股權案例裁判要點 三、律師關于破產前無償轉讓股權的債務人責任承擔之意見建議 一、公司破產前將股權無償轉讓案例再現 1. 1997年至2001年,某星公司為
2021-11-29 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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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
自今年上半年國家藥監局開展關于兒童化妝品消費者安全認知調研工作結束后不久(參見往期《兒童化妝品的規章體系建設的展望》),2021年9月30日國家藥監局便發布了《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的出臺,標志著我國化妝品監管體系已接近全面覆蓋所有化妝品品類。 首先,在《規定》出臺之前,我國兒童化妝品監管可依據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技術標準的法律基礎相對較少。兒童作為一個特殊人群組別
2021-11-26 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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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轉讓人和受讓人都要承擔交通事故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條 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 管偉濤、單紀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日期:2021-05-27 法院: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2021)魯07民終1278號 案情簡述
2021-11-2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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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違反忠實義務的判定與追責
案例: 原告注冊成立于美利堅合眾國加利福尼亞州,2010年8月30日前,被告吳某系原告的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及董事,案外人張某系首席技術官。2008年4月22日,被告吳某向案外人劉某發送電郵談及原告公司:“……我想與你及David確認下股權結構。1.創始人和員工股權占有30%,……薪資方面,我將作出大幅調整,我的年薪削減為12萬美元/年,……2.本人最初責任為:制定公司戰略、在美國和中國招聘并組建一支技術及業務團隊……3.我們將在舊金山灣區和上海設立辦事處
2021-11-23 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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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股東可以強制分配利潤嗎? | 利潤分配
決議分配 VS 強制分配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一般而言,股東要求進行盈余分配,需提供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那么,沒有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股東可以訴訟要求強制盈余分配嗎? 目 錄 一、股東訴請強制分配盈余案例再現 二、人民法院關于強制盈余分配裁判要點 三、律師關于股東盈余分配之意見建議 一、股東訴請強制分配盈余案例再現
2021-11-23 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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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對網售處方藥交易的影響
隨著我國近年來對網售處方藥有條件地放開,網售處方藥交易場景下的數據處理亦需遵循《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2021年11月14日,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征求意見稿)》),旨在進一步為規范網絡數據處理活動提供法律依據。 一、《條例(征求意見稿)》的規制范圍包括網售處方藥 網售處方藥交易本質上就是數據通過網絡進行處理的過程,包含處方信息和
2021-11-1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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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蓋章,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案例: 2014年7月28日,A公司《A公司建司〔2014〕010號文件》任命張三為亳州市桐鄉路等四條道路道排工程二標段項目管理部的現場負責人。為便于工程施工中的資料報送和變更要求,2014年11月13日,A公司同意項目部刻制項目部印章,即“安徽A公司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文帝西路(湯王大道-希夷大道)道排工程項目部”。 2014年7月30日,張三與李四簽訂《協議》,載明“因A公司在亳州市文帝西路道排工程中標后公司任命張三為現場負責人,由于公司無力墊資
2021-11-16 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