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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險作業侵害適用無過錯責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條 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以案釋法: 案件來源: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會東縣供電分公司與陳先國、沈興蘭、彭福貴、龔陳華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案??號:(2021)川34民終1520號 案情簡述: 1、1994年被告彭福貴在房屋前面開挖魚塘養魚。2005年2月10日被告彭福貴被告國
2022-06-08 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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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承租人是否可以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案例: 上海市嘉定區XX路XX號(單號)房屋(以下簡稱“涉案商鋪”)登記的產權人為上海A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2018年12月3日,A公司(出租人、甲方)與乙方公司(承租人、乙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其中約定:涉案商鋪面積為2,387.19平方米,乙方租賃該房屋用于辦公、商業使用;房屋租賃期限為20年,租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為75,000元/月;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轉租該商鋪的,乙方負違約責任。A公司出
2022-06-08 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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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還可適用公司解散訴訟嗎? | 公司解散
行政強制解散 VS 判決解散 有限公司因未參加企業年度檢驗,被工商部門吊銷了營業執照。這種情況下,還需要再經過法院判決解散公司嗎? 目 錄 一、有限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再行公司解散訴訟案例再現 二、法院關于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再行公司解散訴訟案例裁判要點 三、律師關于有限公司解散之意見建議 一、有限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再行公司解散訴訟案例再現
2022-06-06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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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生態環境損害,侵權人需要承擔哪些損失和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下列損失和費用: (一)生態環境受到損害至修復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致的損失; (二)生態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損失; (三)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鑒定評估等費用; (四)清除污染、修復生態環境費用; (五)防止損害的發生和擴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2022-06-01 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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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 2018年12月,a公司與b公司達成借款合同,約定b公司向a公司借款300萬元,由a公司出具了借款合同模版,模版顯示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對該債務進行擔保。于是a公司工作人員將借款合同電子檔微信發送給了b公司工作人員,最終b公司將蓋有公司公章和以法定代表人張某為擔保人的法人章的借款合同回傳給a公司。據了解,b公司經辦人員李某實際上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張某為公司員工,李某因個人原因不能擔任法定代表人,故找到員工張某為其代持股份,并掛名法定代表人。張某
2022-05-3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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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有權查閱其加入公司之前的公司會計賬簿嗎? | 股東知情權
知情權 VS 查閱范圍 股東加入公司后,如其要求查閱其加入之前的公司會計賬簿,如果公司不能證明其有不正當目的,那么,公司是否必須讓其查閱呢? 目 錄 一、有限公司股東要求查閱其加入之前公司賬簿案例再現 二、法院關于股東要求查閱其加入之前公司賬簿案例裁判要點 三、律師關于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之意見建議 一、有限公司股東要求查閱其加入之前公司賬簿案例
2022-05-30 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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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轉基因食品宣稱是否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自由選擇和知情權,對于使用了轉基因原料的食品應標注轉基因標識。為此,部分企業為了強調自身產品沒有使用轉基因原料,亦會對產品進行非轉基因的宣稱。然而,此類市場營銷方式可能引起司法訴訟風險。 一、法律依據 《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 凡是列入標識管理目錄并用于銷售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應當進行標識;未標識和不按規定標識的,不得進口或銷售。 二、典型案例 馮某在某超市購買了
2022-05-2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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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侵權人不進行修復的,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條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生態環境能夠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承擔修復責任。侵權人在期限內未修復的,國家規定的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進行修復,所需費用由侵權人負擔。 以案釋法: 案情簡述: 1、被告人朱戰方與其弟弟朱吉新于2019年8月16日與羅田縣河鋪鎮白鶴垸村民委員會簽
2022-05-2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