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離婚時,“全職太太”有權請求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家務勞動價值應當得到尊重,
夫妻中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一方
有權請求離婚經濟補償。
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本條是關于對家務勞動價值予以認可的規定。
轉載自: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